語言

衝突礦物供應鏈之盡職調查程序指引

衝突礦物供應鏈之盡職調查程序的五步框架

因應中國移動在供應鏈中的礦物和位置的不同,對於具體的盡職調查要求和流程亦會有所不同,公司應檢討所選擇的供應商和採購決策,並將下列衝突礦物供應鏈之盡職調查的五步框架納入公司管理體系:

  1. 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。 中國移動應:
    A)確立一項有關衝突礦物供應鏈的政策,並向供應商和其他利益相關方溝通。
    B)構建內部管理體系,爲供應鏈盡職調查提供支撐。
    C)建立衝突礦物供應鏈的內控系統以及透明度,包括一整套的監督或可追溯系統或供應鏈上游參與者的甄別。這可通過參與相關行業組織的項目來實現。
    D)加强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接觸,將公司的衝突礦物供應鏈政策納入到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和/或協議中。如果可能的話,幫助供應商提高能力建設,以期提高衝突礦物盡職調查結果。
    E)建立一個公司級別或行業範圍的申訴機制,作爲風險感知的預警系統。
  2. 識別和評估衝突礦物供應鏈風險。 中國移動應:
    A)確定衝突礦物供應鏈風險。
    B)按照公司的衝突礦物供應鏈政策標準和盡職調查程序,對負面影響的風險進行評估。
  3. 設計並實施一項風險應對戰略。 中國移動應:
    A)供應鏈風險評估的結果將報告公司領導。
    B)制定和採納一項風險管理計劃,制定一項風險管理戰略,(1)在努力緩減重大風險的過程中繼續交易;(2)在持續努力緩減重大風險的同時暫停交易;或(3)緩減風險嘗試失敗後或當公司認爲風險緩減不可行或不可接受時,中止與供應商的合作。
    C)實施風險管理計劃,監控和跟蹤風險緩減的努力結果,並報告公司領導。
    D)對需要減緩的風險開展更多的事實和風險評估,或在情況變化之後。
  4. 對供應鏈盡職調查的識別節點進行獨立第三方審計。 中國移動應聘請獨立第三方對其盡職調查程序進行審計,該等審計可由獨立制度化機制進行驗證。
  5. 對供應鏈盡職調查進行披露。 中國移動應公開披露其供應鏈盡職調查的政策和程序,可通過增加其可持續發展、企業社會責任或年度報告的範圍,以涵蓋有關衝突礦物供應鏈盡職調查的額外信息。

語言: English | 繁體 | 简体